张小泉集团被强制执行1.89亿余元 触及富春控股及多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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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泉集团被强制履行1.89亿余元

近来,据天眼查的法令诉讼信息更新,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相关个人张国标、张樟生、王国利、沈燕,被列为被履行人名单。此次履行触及的标的金额高达1.89亿元,案子由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履行。

张小泉集团被强制执行1.89亿余元 触及富春控股及多名股东

杭州张小泉集团创建于2001年1月,企业法人为张樟生,公司注册资本约为1681.73万元。其股权结构显现,公司由杭州富泉投资有限公司与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一起持有。

另一方面,富春控股集团的建立时刻则可追溯到1993年8月,张国标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为8.43亿元。该企业的股份主要由张国标和张樟生两人一起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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