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面取消限购 三日前广州南沙区率先全面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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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州:取消限购

广州:全市购买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

广州全面取消限购 三日前广州南沙区率先全面放开

通知中明确,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以下为通知原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回应群众关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

本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2024年9月29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6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此前,我市《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穗府办函〔2023〕4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6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38号)规定,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为住房限购区域,在限购区域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限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能提供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分别限购2套和1套住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

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本市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二、执行时点

政策调整自2024年9月30日0:00起施行,原政策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三日前,广州南沙率先全面放开住房限购

新华网广州9月27日电(李庆招)27日,广州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南沙区房地产政策的通知》,明确进一步优化调整南沙区房地产政策,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通知自2024年9月28日起施行。

通知指出,对于项目可售(含已售)车位、车库数量超过本项目区划内房屋套数且符合项目土地用地性质为B类;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一年以上;项目已公开出售整体车位、车库半年以上所有条件的商服类项目,在保证本项目区划内业主可购买或租用一个车位或车库的前提下,剩余可售车位、车库全面放开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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